关于同意上海夏友梅故事艺术进修学校
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夏友梅故事艺术进修学校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4]3号
上海夏友梅故事艺术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夏友梅故事艺术进修学校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夏友梅故事艺术进修学校;原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形式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社团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