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华浦人才培训中心
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华浦人才培训中心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4]4号
上海华浦人才培训中心:
你中心《校名变更申请书》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华浦人才培训中心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华浦人才培训中心;原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形式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社团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