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浦东新区永汉日语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4]11号
上海浦东新区永汉日语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上海浦东新区永汉日语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浦东新区永汉日语进修学校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校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