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浦东新区美协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4]18号
上海浦东新区美协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学校终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浦东新区美协进修学校终止办学。
接此批复后,你校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