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
2012年以来开展的浦东新区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对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持续推进民非教育机构社会责任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继2012年度、2013—2014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之后,又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5—2016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浦成协[2016]3号),明确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创优评先活动得到了民非教育机构的积极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有25所民非院校提交了申报材料,其中既有已连续两次获奖的院校,也有首次申报的院校。
为培育和树立一批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的行业示范单位,同时,鼓励更多的民非教育机构参与创优评先活动,经评审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在原有的“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奖项基础上,增设“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示范单位”奖项。
1、入选条件
必须连续获得2012年度、2013—2014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奖项,同时,必须符合2015—2016年度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2、奖惩机制
凡评选为“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示范单位”的民非教育机构,由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再参与浦东新区“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期间,如发生严重违规办学行为,或经查实违反“创建优质民非教育机构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的,则取消“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由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收回奖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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