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2017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浦人社[2017]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15]78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浦人社[2016]10号)及浦东新区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2017年度培训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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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社(2017)32号 关于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及列支项目的通知
附件1:2016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表
附件2:培训学员花名册
附件3: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受理窗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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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