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办〔2018〕73号 丁启安: 你提交的《关于要求举办上海三人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三人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康路28号903室,办学层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