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办〔2019〕21号
毛埃凡:
你提交的《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点终止办学审批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浦东新区未来教育培训中心御青路教学点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