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19〕30号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一、第十六分公司申领许可证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一、第十六分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1966号;第十六分公司,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路1200弄37、38、40-50号一层2111铺。以上分公司办学内容均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文化类、外语类)。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分公司的办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管理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