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19〕46号 上海英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英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关于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上海英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黄路315号6幢。办学内容: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文化类)。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