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0〕44号 上海浦东新区融育进修学校: 你校举办者提交的《关于选择将上海浦东新区融育进修学校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决定》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4号)、《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5号)等规定,同意“上海融育进修学校有限公司” 取得仅限用于现有学校办理过渡手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限用于学校办理营利性法人登记、资金资产划转、资产过户、对内对外经济关系划转、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请你校及举办者依法、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切实做好教育教学秩序的保障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