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洲/教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为“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必须从整体来认识和思考学习型社会建设。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来,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风气持续向好,继续教育服务加快推进,终身教育制度逐步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日趋完善,职成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也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譬如继续学习意识不强、公共教育资源浪费、部分城市及地区建设薄弱等,迫切需要对部门合作不系统、政策落实不同步、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短板予以解决。 纵观我国社会改革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基于目前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以及国际、国内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动态,我们认为,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战略高度,强化各部门、各领域之间协同合作与相互配合,构建强有力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协同策略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国际共识 协同策略是国际社会推进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思想和实践路径。学习型社会自哈钦斯在1968年首次提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出版《富尔报告》后,便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面向建成学习型社会的共同愿景,众多国际组织都致力于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譬如,联合国于2016年正式启动的《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目标4为“确保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让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涉及社会、环境和经济等多领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支持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的终身教育而设立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CERI);欧盟(EU)早在1995年便发布旨在推动成员国终身学习发展的白皮书《教与学:迈向学习型社会》,2006年开始实施全方位的综合教育计划《2007—2013年终身学习整体行动计划》,2008年制定出统一的《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EQF)等,是真正意义上超越国家的多元一体化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范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推动国际学习型城市的实践步伐而建立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GNLC)。整体上看,各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日新月异,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以基础较雄厚的发达国家尤为显著。日本在推进终身学习过程中,加强中央与地方间、部门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协作,其中《终身学习振兴法》规定:“各地区开展终身学习事宜均需文部大臣和通产大臣共同认可”,鼓励各都道府县成立由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机构等多方代表组成的“终身学习推进会”;韩国于2009年重新修订《终身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界定终身教育范围,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终身教育职责,健全行政与财政体制机制等,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综上,在20世纪,尤其是21世纪以来,国际组织和各国的政策文本与建设路径都更加注重教育系统内外的协同支撑与融合,强调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教育事业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是多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合作,学习型社会建设也不仅仅是单个国家、组织和地区的目标,而是全球的共同愿景,必须协同发力。 二、协同合作机制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必要调控和保障路径 构建强有力的协同合作机制,要关注到教育的外部关系与教育内部的诸方面。学习型社会建设必须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条件支持下才能够实现,更离不开教育内部的系统协调。 1.跨部门整合:顶层设计,协同联动 起初作为工程学术语的“顶层设计”已被延伸到各行各业,即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角度进行总体规划和资源联通,对推进改革与维持稳定意义重大。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我们必须统揽全局、科学规划、协调统筹、资源共享,实现利益相关各方的协同配合。 一是应由党中央、国务院集中部署,领导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资源统筹,协调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学习型社会宏观管理机制建设,涉及部门要专设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工作,在省地级、市县级、街道等同样设立相对应的职能机构,依职能划分下设办事机构,在纵向上实现上下一致的职能机构衔接,横向上要贯通多部门的统筹合作,以发挥最大效能保证政策执行的连贯性与统一性,真正做到步调一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目前,我国尚缺乏专门负责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职能机构,始终存在政策执行和建设推进过程中的诸多限制,要尽快实现行政执行的完整性。 二是在统一职能机构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机构运作、财政保障、法规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在财政保障上,除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外,应设立学习型社会专项资金促进科学研究与组织建设等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在人才培养上,可增设成人(继续)教育学专业硕博学位培养点,加强人才培养;继续建设高质量的终身教育研究院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进行科学研究。在法规制定上,目前主要以地方政府和部门规章为主,由于国家暂未出台继续教育的立法性文件,已有的规范性规章和条例存在所属部门和地区性差异,并不能覆盖对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全面有效的指导,要加快出台完善的终身教育法,推进继续教育的法制化建设,提高学习型社会的运行效率和制度保障。 2.教育内部协同:沟通家庭、学校与社会 一般认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学校教育作为正规制度的教育,往往被赋予更多的教育期待。社会教育的开展如火如荼,但缺乏系统性和规划性。OECD《学习罗盘2030》构建的学习系统中,明确将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扩展至同伴、父母、教师和社区等社会支持体系。未来学生的学习被形象化为由能力组成的磁针、代表学习周期的方位盘构成的学习罗盘,这种发展需要同伴、社区等支持环境来达到教育协同的效果。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基本的学习场所不外是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生活的城市。就目前看,学习型家庭、社区、企业等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最大的壁垒在于绝大部分学习组织各自为营,缺乏形成学习共同体,突出表现为学习资源建设分散与浪费。为此,一方面,要更有效地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社区、社会的沟通融合,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开展更大规模的校企合作,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教室、课堂等学校设施向社会开放;要加快建设文化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开办高质量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要打造开放的企业学习系统,建立职工大学(学院)以促进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开放企业面向社区和学校开展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学习型社区的建设要辐射到家庭、企业和学校,内外联动,打破生活、学习和工作领域的屏障,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建设过程中必须继续发挥地区发展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合作,积极贯彻落实,形成共建共享、资源互联的有机综合学习系统。 3.普继教育定位:统筹协调,互补融合 学习型社会必须以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和学习型组织为基础,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均衡优质的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依托,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方面,我国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继续保持高位,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小幅提高,高等教育结构逐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已取得显著成就。但同时,中西部与东部、城乡间教育资源配置仍然存在差距,辍学现象依旧存在,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为此,《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表明我国国民教育发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一方面,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实现继续教育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以有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关系到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和学习型社会的发展。据统计,2018年全国成人本专科招生273.31万人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44.69万人次,全国共扫除文盲21.01万人;2017年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达927.4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4538.3万人次。可见,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参与率大幅提升,必须意识到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迫切性,将继续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准确把握继续教育定位,加快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建设,实现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同发展。 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等目标,必须认识到要将继续教育提升到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实现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融合发展,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相与为一、协同共进,才能勾勒出学习型社会的整体框架,实现整体跨域。 4.信息化协作:促进教育协同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以来,现代信息技术已深入教育教学的诸方面,推动着我国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体系的巨大变革。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跨媒体等新技术趋势下,我们必须积极应对新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018年,教育部制定《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学习型社会建设必须同信息化高度融合,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化、可持续的学习型社会已成为新的使命。《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建成互联互通、开放灵活、多级分布、覆盖全国、共治共享、协同服务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建设国家学分银行和终身电子学习档案”等实施行动。信息化时代,教与学的场所、内容、资源都更加开放、灵活,以信息化推动教育发展,未来的教育才能真正成为协调的整体。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协调解决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将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输送到中西部特别是教育发展薄弱地区,适当倾斜,缩小教育资源配置差距,更好地将教育信息化渗透到家庭、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尽可能在推进教育服务模式和学习方式变革的基础上协调推进国家教育整体建设,才能更好地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环境。 探索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新模式,要基于我国国家发展和社会现实基础,同国家整体规划与建设相协调。学习型社会建设必须建立协同长效机制,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循序渐进,鼓励大中城市发挥基础建设优势,试点创新,由点及面,不断深化。接下来,要立足国际国内学习型社会建设发展形势,继续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推进多领域跨部门合作,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有序发展,发挥信息网络时代优势,不断创新,以协同策略推进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高度。 引用本文请标注:韩民,李兴洲,孙加龙,张伟远,国卉男,史枫. 面向人人、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笔会系列二 [J].终身教育研究,2020(3):3-17. (来源:终身教育研究微信公众号-李兴洲,孙加龙 选编:问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