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会员之窗

(727 次阅读)
三林镇成人(社区)学院推送“上海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平台”课程:《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发表日期:2020-08-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今天我们来谈谈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法对已施行二十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之一就是完善并丰富了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本期课程:《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上海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平台”所有。
什么是欺诈行为?
1、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
比如,商品包装上不标明生产日期或隐瞒产品真实成分等。
2、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商品。
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1、欺诈行为的确定。
2、赔偿金额的确定。
根据经营者承诺的赔付标准,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自行协商,但不得低于“退一赔三”的法定金额。
如小额商品,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的,经营者最低赔偿金额为五百元。
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食品行业为退一赔十。
(来源:三林社区学校微信公众号  选编:问心)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