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基本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同时还新增加了一条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