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29号 上海常导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常导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上海常导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经评估后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1208号2层。办学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语言类培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