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2021年工作要点 (经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协会“2019—2021三年工作规划”也进入收官之年。协会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努力发挥协会的人才优势和社团组织协调功能,改革创新,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协会工作规律,努力完善和提升平台功能和服务实效,努力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的协会工作新格局。为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协会组织 1、坚持党建引领。2020年,协会首届独立党支部正式成立。2021年协会工作将以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巩固协会5A级社会组织和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成果,以更高标准完善协会自身建设,在新时代不断创造新的成绩,为5A级社会组织复评做好准备。 2、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根据协会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充实调整第七届理事会组织机构,修订和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核心作用,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理事会工作。 3、完善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职能作用。根据会员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民非教育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要结合浦东终身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及自身实际,完善和加强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调、沟通、动员、组织等主体作用,创新活动形式,通过协作交流、学习考察、专题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创新力。要加强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协作交流,加强与其他地区、其他社团的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 4、巩固、发展协会会员队伍。巩固现有会员、拓展协会会员广度,增强会员的多样性,扩大会员的覆盖面,努力吸收民非教育机构入会。根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三级工作网络。要完善协会会员队伍的建设,根据《章程》规定强化会员的组织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协会在浦东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中的影响力。 二、服务浦东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5、坚持教育科研和理论研究。根据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浦东开发开放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协会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以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或参与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同时,加速成果转化,注重发挥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为协会的健康持续发展理清思路;为政府部门施政提供参考;为会员单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积极推进群众性理论研究。要继续组织、支持相关工作委员会和会员单位参与市成教协会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性教科研征文活动、主题论坛;为协会会员单位参与浦东社区教育各类项目,搭建活动与交流平台。 6、围绕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终身教育新的特点,协会要努力开拓资源,发挥平台功能,开展调查研究和典型个案收集,及时总结基层会员单位线上线下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案例,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推广。 7、继续探索社会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浦东新区社区教育社会学习点的建设,鼓励和指导浦东新区社区教育社会学习点实施公益培训项目,鼓励民非教育机构的课程资源参与社区教育的课程建设。 8、积极做好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展示工作。继续配合区学促办、教育局和社区学院,积极做好“浦东新区2021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相关事务工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各工作委员会与基层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主题活动。紧密联系会员单位实际,健全通讯员队伍,不断提高编发《成人教育参阅资料》的质量。完善和优化“浦东成教协会”公众号、浦东成教网的功能设置,有效发挥网站和自媒体的作用。 9、继续防控疫情不放松。协会将坚决执行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防疫措施,倡议和支持会员单位把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活动,努力使防疫常态化下的协会工作平稳有序,有所发展,有所成就。 三、引导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规范自律和健康发展 10、主动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精神,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培训市场管理的最新政策,在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之间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反映诉求、协同推进的工作。继续引导和鼓励民非教育机构诚信办学,鼓励更多的民非院校参与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协助政府部门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和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和健康发展,向社会公众传播教育培训行业的正能量。 11、积极做好政府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要认真履行新一轮民非教育委托项目的职责,坚持以优化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平台功能与服务实效。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方面,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要协助做好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 12、组织民非教育机构开展学习培训。根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要求,分类组织专题培训、法律咨询、学习交流,为民非教育机构学习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 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意见、办法等文件精神,提供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