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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1-09-13)



浦教民〔2021〕134号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教学点终止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99弄56号1A、2层)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并请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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