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154号 上海启优悦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启优悦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张江分公司、孙桥分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启优悦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启优悦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张江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益江路427、429、431、433号(单)二层A201室)、上海启优悦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孙桥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孙桥路219-229号二楼B区)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