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196号 上海浦东新区开心谷艺术文化进修学校: 你校提交的《关于不再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含语言类)培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与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你校不再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含语言类)培训的申请,办学内容调整为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非学科类项目(艺术)。接本批复后,请交回原办学许可证,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非学科类机构申领办学许可证事宜等上海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后另行办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