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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圆桌进修学院继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含语言类)培训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2-03-19)



浦教民【2021】233号
上海圆桌进修学院:
    你院提交的《上海圆桌进修学院继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与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你院继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含语言类)培训的申请,办学内容明确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自学考试助学。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经许可的教学点有:上海圆桌进修学院博佳花园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成山路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川沙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福山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广兰路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金桥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巨峰路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人民东路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瑞浦路教学点、上海圆桌进修学院季景路教学点。
接本批复后,请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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