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317号 上海江东书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之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江之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与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关于上海江之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转设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申请。该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名称:上海浦东新区江之东培训学校。办学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1000弄3号103、105-107室。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接本批复后,请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非营利性机构名称核准、法人成立登记等手续。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登记完成的,此次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撤销。待登记完成后,请即向我局申请原营利性机构终止办学等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