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355号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分公司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路681弄5号3层C、D、E、F座)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