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1】362号 上海吾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培训内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与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变更办学内容的申请,办学内容调整为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非学科类项目(艺术)。因你方原因造成的原《关于同意上海吾行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转设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批复》(浦教民〔2021〕266号)失效并撤销。 接本批复后,请交回原办学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