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2】10号 上海乐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乐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三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山路886号3楼C区)、上海乐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七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1389弄1幢30号211-218室)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