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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2-09-08)



浦教民【2022】73号
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萌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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