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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两家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2-11-04)



浦教民【2022】83号

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七分公司、第十分公司申请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七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1170号2幢二层17、18室)、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十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333号三层3F01-10号)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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