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2】83号 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七分公司、第十分公司申请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七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1170号2幢二层17、18室)、上海点睛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第十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333号三层3F01-10号)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