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2〕102号
上海持恒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终止上海持恒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持恒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