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2〕103号
上海新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上海新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新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