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3〕13号 邓瑞、叶双福、吕骏毅: 我局已收到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启智培训中心申请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经评估发现存在学校仍未明确原营利性机构的债权债务及师生处置情况;未见《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中要求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培训材料管理制度等内容;《培训教材与课程情况表》中课程的课时数与教学计划不一致;校长的任职时间与实际不符;教学管理人员经历表未见曾任职单位盖章证明;学校部分场地仍在装修过程中等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及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不同意该公司转设为非营利性机构。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1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