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3〕17号 上海扬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扬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终止办学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扬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59号滨江光合新座1层A1-09号单元)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