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教民〔2023〕28号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1966号)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