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吉的堡慧哲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表日期:2023-05-11) |
浦教民〔2023〕46号
上海吉的堡慧哲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名称变更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吉的堡慧哲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内容: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非学科社会知识和生活技能)。校长:彭波。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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