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监管函〔2023〕2号
各市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局、体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非学科类培训类别细目清单》,请各地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过程中抓好贯彻落实。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对象包括3-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开展演讲与口才、国学、思维训练、记忆力训练等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属于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同时开展多个类别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要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监管,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非学科类培训类别细目清单根据新出现的培训类型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科技类)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文化艺术类) 3.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体育类)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 (科技类)
附件2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
(文化艺术类)
附件3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类别细目清单
(体育类)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 简妮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