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绣川路、人民东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
(发表日期:2023-05-22) |
文件编号 浦教民〔2023〕50号
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你们提交的《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绣川路分公司、人民东路分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绣川路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581号902、903、904、905、906、908、909、910、911、912、913、914、915室)、上海尚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人民东路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2522号、2524号、东城花苑二村3幢7号202室、8号201室)终止办学。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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