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公告

(423 次阅读)
关于准予上海格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两家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23-10-10)



文件编号    浦教民〔2023〕67号

上海格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上海格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一、二分公司终止办学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格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1、3、5号1幢1楼6室、2楼1、2、3、4、5室)、上海格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浦东第二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941、943号1-3层)终止办学。

分公司学生及教师的分流等事宜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接批复后请即办理相关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4日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