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广泛发动我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提升校外培训规范治理水平,经各区各单位推荐、资格审核、拟任公示等程序,决定聘请王卫华等22名同志为我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第一期),聘期二年(由2024年4月至2026年4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