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浦教民〔2024〕28号
上海平文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平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办学许可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平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王惠英;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靖海路541号3层301-305室;办学内容: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社会知识);招生对象:小学生。
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供稿 / 简妮 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