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盈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表日期:2024-07-01) |
文件编号 浦教民〔2024〕33号
沈峰、张姣: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上海盈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体规文〔2022〕2号)的相关标准,根据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设立上海盈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沈峰;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河浜路10号21幢-3;办学内容:体育类培训;培训项目:羽毛球;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生。
上海盈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官网 供稿 / 简妮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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