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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关于防范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发表日期:2024-12-16)



 福建印发《关于防范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关于防范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针对不良机构打着教育培训的幌子,暗中布局非法集资陷阱,严重侵害家长以及学员的财产安全,甚至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现象,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特印发防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为帮大家练就“火眼金睛”,有效甄别风险、规避损失。具体提示如下:
 
一、校外教育培训领域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一)虚假预付费营销
 
引导学生家长绕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校外培训家长端”支付宝小程序等监管平台购课缴费的预付费模式,逃避资金监管,以推出课时优惠、承诺到期返还本金等方式逃避监管,违规吸收大量资金。
 
(二)签订贷款陷阱合同
 
培训机构以分期学费贷“零手续费”“随时退贷”等为噱头,欺骗、诱导学员或家长通过助贷平台等办理分期贷款、缴纳学费,一旦培训机构经营异常,学员在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情况下,仍须承担培训费还贷风险。
 
(三)承诺高额回报
 
培训机构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如以开设新校区等名义,向学员及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骗取钱财。
 
(四)虚假宣传“考试包过”
 
利用学员急于“上岸”心理,打出“XXX考试包过”“不过退费”的旗号,看似无风险其实套路深,等到学员提出退费的时候,黑心机构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甚至“卷款跑路”。
 
二、温馨提示
 
(一)谨慎选择合规机构
 
选择培训机构时,请仔细查验机构是否有正规合法资质,实际培训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是否在明显区域公示。学科类教培机构可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
 
(二)主动拒绝违规收费
 
不盲目听从营销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要先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作为维权凭据;学科类培训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避免退款纠纷和“卷款跑路”风险;不要与培训机构及任何第三方签订培训贷款合同。
 
(三)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部分不良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员“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作决定。对于“包过”的宣传承诺提高警惕,培训机构能够提供的仅仅是对学员自身考试能力的提升,而非通过某种承诺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
 
(四)举报违规违法行为
 
对于培训机构的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可根据情况向教育、人社、体育、文旅、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对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三、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福州市:0591-88038373;
 
厦门市:0592-12345;
 
漳州市:0596-2622960;
 
泉州市:0595-28388571;
 
三明市:0598-8288872;
 
莆田市:0594-2772023;
 
南平市:0599-8886336;
 
龙岩市:0597-2337693;
 
宁德市:0593-2889095;
 
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3493。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福州新闻网  / 简妮  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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