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各有关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浦民发〔2025〕4号)于日前发出,2024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6月30日前,经新区民政局批准登记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非学校”)。
二、检查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2、许可、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3、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包括办学地址、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规范招生等方面的情况;
4、党建工作情况;
5、人员情况;
6、财务资产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执行、学费使用、收费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
7、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程序
1、本次年度检查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同时辅以现场实地抽查和财务抽查。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民非学校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 mzj.sh.gov.cn/shzz/),在线填写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确认,加盖电子印章后网上提交,同时在线提交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024年4月30日前,新区教育局完成各民非学校年度检查材料的初审,并结合实地抽查和财务抽查情况提出初审结论(实地抽查和财务抽查机构另行通知)。2024年6月30日前,新区民政局审查后做出年度检查结论。各民非学校可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年检结论。
3、年度检查结束后,各民非学校可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区民政局服务窗口(合欢路2号)加盖年检印鉴。
四、相关要求
1、接受年度检查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单位应认真履行年检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交年度检查材料。2025年7月1日后,参检单位填报内容将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各单位应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本次年度检查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各民非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的对象将根据学校守法诚信程度、行业风险度、日常办学等状况确定,被确定为现场实地抽查及财务抽查的民非学校由新区成人教育协会通知并落实。
3、对2025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年度检查填报的单位,区民政局将发出《责令限期办理年检通知书》,对超出告知期限仍不接受年度检查的,将给予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结论。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区民政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应在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五、年检工作联系方式
年检服务热线:58990390、58982880
法人一证通服务热线:962600
新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应老师,20742738
新区成教协会:李老师、徐老师,58732322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