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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程备案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章程核准表》(3份) 2、 修改后并经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学校章程(3份) 3、 学校新任监事成员备案表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章程核准表》、章程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章程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提交教育局审查; 5、 送民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6、 学校将经备案的章程送交成教协会备案; 7、 成教协会将备案记录输入信息库。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 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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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备案表》(4份) 2、非经营性培训机构须提供经备案的收费标准(复印件) 3、 如有联合办学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书(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备案表》至成教协会(经营性培训机构可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成教协会cjxhjin@021edu.cn);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或电子邮件告知)初审结果; 3、培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4、 成教协会将备案记录输入信息库; 5、培训机构在广告发布后15日内,将所发布的广告实样送成教协会留存、备查。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陈 莹 金承哲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cjxhjin@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 |
| | 决策机构变更备案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决策机构变更备案表》(3份) 2、《决策机构成员备案表》(3份) 3、 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决策机构成员备案表》、《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及决策机构决议文本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送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 成教协会将备案记录输入信息库。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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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设课程备案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新设课程备案表》(3份) 2、教学大纲审定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复印件) 3、任课教师学历、职称和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新设课程备案表》至成教协会; 2、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成教协会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应的办学条件实地勘察; 5、 办理备案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备案记录输入信息库。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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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资金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份) 2、 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3、 变更后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 4、 变更后修改并经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学校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各3份)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及决策机构决议文本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提交教育局审查; 5、 送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7、 网上公布; 8、 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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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办者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 原举办者向教育局提出的举办者变更申请(附《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变更申请表》2份) 2、 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3、 学校财务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 4、 举办者变更的有关协议(复印件) 5、 变更后举办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6、 变更后举办者的出资证明(验资报告和其他证明文件) 7、 变更后决策机构变更备案表及成员备案表(3份) 8、 变更后修改并经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学校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各3份)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变更申请表》及决策机构决议文本、决策机构成员变更备案表及成员备案表、学校章程及《章程核准表》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成教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5、 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准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7、 网上公布; 8、 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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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份) 2、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成教协会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实地勘察; 5、 提交教育局审查; 6、 送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7、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8、 网上公布; 9、 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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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的名称变更申请 2、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份) 5、变更后修改并经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学校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各3份)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网上提交向教育局提出的更名申请文本、决策机构决议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章程核准表》及变更名称后的章程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教育局在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出具更名批复; 5、 送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7、 网上公布; 8、 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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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学内容(层次、形式、类型)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内容变更申请表》(2份)、《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份) 2、 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3、 变更后修改并经决策机构成员签名的学校章程及《章程核准表》(各3份) 4、 变更办学内容后新设课程备案表及相关材料 5、 变更办学层次需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更名批复(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浦东新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内容变更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决策机构决议文本、《章程核准表》及变更业务范围后的章程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提交教育局审查; 5、 送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7、 网上公布; 8、 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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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份) 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份) 3、 由决策机构成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决议文件 4、 财务审计报告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 网上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决策机构决议文本至成教协会; 2、 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 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 提交教育局审查; 5、 送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6、 成教协会将变更记录输入信息库。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 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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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领《办学许可证》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 5、《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二、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所需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交原件复核) 1、 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的换发《办学许可证》申请及办学总结 (新设学校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同意学校设立的批复复印件)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登记表》(2份) 3、 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实证材料(各1份) 4、 新设学校需提交《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设立审批登记表》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学校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一个月,网上提交换证申请及办学总结文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登记表》至成教协会(新设学校网上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登记表》、《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设立审批登记表》); 2、成教协会在5个工作日内网上初审并网上告知学校; 3、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事所需的材料及相关文件送交成教协会; 4、学校登录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换领《办学许可证》; 5、提交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在2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准手续; 6、成教协会将学校信息输入信息库; 7、网上公布。 四、办理时间 1、 接受咨询、办理事务: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 每周二、三、四下午1:00—4:30 (国定节假日除外) 2、 网上提交和查询办理情况不受时限。 五、联系方式 成教协会地址:浦东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 58732322 联系人: 汪毅敏 陈 莹 网址:www.021edu.cn (浦东成人教育网) 电子信箱:mfgl@021edu.cn 六、监督投诉 电话:5887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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