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常青美术进修学院更名为
上海浦东新区常青艺术进修学校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1]1号
上海市常青美术进修学院:
你学院《上海市常青美术进修学院关于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上海市常青美术进修学院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常青艺术进修学校;同时,办学层次由高等非学历教育变更为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社团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