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今为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浦教职成[2011]19号
上海今为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上海今为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今为进修学校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校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