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协会
会刊简报
政策文件
培训地图
登录
|
邮箱
首页
关于协会
会刊简报
政策文件
培训地图
服务大厅
•
办事流程
•
表格下载
•
政策文件
•
互动问答
培训地图
SmartFAQ is developed by The SmartFactory (http://www.smartfactory.ca), a division of InBox Solutions (http://www.inboxsolutions.net)
互动问答
>
各类问题
听说现在对高校在校外举办培训班有新的规定,我们是新区注册的民非教育机构,不知他们是否可以和我们联合办班?
解答者是
于 2006-12-12 (4469 次读取)
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所有高校在校内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围,凡在高校校界内举办的各种非学历教育和培训一律由高校负责;校界以外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凡使用大学名义的还须经过高校法人同意,日常教学工作纳入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高校的二级学院、系、处以及个人不得以高校名义自行举办或与外单位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因此,高校如与你校联合办班,必须按以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0 个意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