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校中校”若要改变主办单位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如果是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在变更举办者程序上本身没有特殊要求,只是在对学校资产认定时,应由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部分的价值作出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有关变更事务办事告知单可在本网站“行政办公”栏目“办事指南”中查询。
找到此问答项目在 浦东成人教育协会 : http://www.021edu.cn/modules/smartfaq/faq.php?faqid=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