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学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不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去哪里办?谢谢!
按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浦东新区的单位可向新区民政局社团处咨询具体办理事项,电话:282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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