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会上的民办培训机构有哪些共同点?
根据现行的规定,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应该有以下共同点:1、机构名称中都有“进修”、“专修”、“培训”等字样;2、培训内容都是面向社会的文化教育类和职业技能类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不能颁发任何学历文凭;3、培训场所必须是注册地或经批准的教学点、经登记的分公司地址;4、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杂费必须存入本单位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 其中,还要按照一定比例存入学习保障资金,用以保障教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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